汉京东北,三千里外。
辽东半岛南端第一要塞,卑沙城。
李超和张仲坚并辔而行,雄骏的战马迈着轻缓的步子,马鬃在风里轻舞飞扬。李超身着一件铁甲,外罩锦衣。他腰悬玉具剑,一手按着剑柄。
镶着玉的剑鞘在马鞍之上不时的撞击,铛铛作响。
张仲坚却身形笔挺,那脸标志性的卷曲大胡子摭盖了半张脸。
他们行走在大黑山上,山路并不宽阔,盘旋而上,路边树木青翠。这是一座把一座山都修成了城堡的要塞,但再坚固的城堡也有攻破的时候。隋征高句丽,来护儿就曾经攻破过此城。
如今事隔二十年,来自中原的军队,再一次的攻破了此城。
惨烈的战斗已经结束,山城还有许多地方弥漫着烟火。道路上,也随处可见倒卧的尸体。关城有五千守军,城里还有数千士兵家眷和百姓,但仅用了三天时间,李超就攻下了这座要塞堡垒。
凭借着火炮,李超一路轰过来,根本无人能挡。
“花费了我上万斤的炮弹,这座山城还真是坚固。”李超轻笑着说道。“不过再坚固的城,在这炮火之下也挡不住。”
张仲坚现在脑子里也还在回想着那漫天的惊雷之声。
“真想不到居然还有如此攻城利器,别说高句丽人了,就是我,也被震住了。而你居然还把此等利器装上了船,现在我是真相信你之前说的能轻松攻下南越了。真的无人可挡!”
李超瞧了张仲坚一眼,漫不经心的笑道,“自古以来,攻与守,就如矛与盾一样,是在不断发展之中的。有了更尖锐的矛,就会有更坚固的盾。火炮虽猛,但不过是因为新铸造使用,一般人还不了解其特性。其实火炮也还是有许多缺点的,比如铸造成本高,花费时间长,运输不便,耗费高,需要专门的炮兵等等。”
“但你还是把炮拉到了卑沙城下,并且轰了两三千发炮弹不是?”
“是啊,可是我告诉你,我们的炮采用的是铁铸,虽然成本降低了数倍,但用青铜铸炮寿命能有一千发,可采用铁铸,寿命却只有六百发左右。铸造这么一个大家伙,耗费无数,结果只有六百发寿命。”
虬髯客大惊。
“才六百发?不可能吧?”
“有什么不可能的,这玩意,每用一处,就减少一次。六百次,这是试验得来的数据,六百次后,差不多就不能用了,要不容易炸膛。”
“那火枪呢,能射多少发?”张仲坚没想到,那看似如此犀利的火器,居然还有这么多缺点。
“火枪就更不如火炮了,差不多一百来发的寿命吧。”
“才一百来发?”
用的差不多了,就只能回炉重铸了。
张仲坚摇头,“这么一说,我倒觉得这火枪也很一般了,射的慢,射的近,还射不准,偏偏大风和雨天还不能用,造价还挺高。比起弓和弩来差的远了!”
李超也不反驳,在大批量生产出燧发火枪之前,火枪手确实是个比较鸡肋的兵种,跟同是远程兵的弓箭手是没法比的。当然,火枪手也有其用处,他不需要怎么训练,也对身体素质什么的没什么要求,用来迅速组建、作战倒也有用。
毕竟火枪手靠的就是猛烈的弹雨打击。
一个弓箭手培养的周期长。而弩的制作,其实比火枪还要麻烦一点。
火枪的缺点还是现在造价较高。
“不过这火炮真是厉害,哪怕只有五六百发的寿命,有造价高,运输不便等问题,可怎么都还是了不得的发明。再笨重,也比投石车要好啊。而且威力也强的多。尤其连船上都能装载使用,若没有这火炮,卑沙城别说三天就破,三十天也未必能破。当初来护儿夺取卑沙城,可是几万人围攻,耗费许久才拿下的,伤亡惨重。”
李超攻下卑沙城,只用了三天,也没多大伤亡。
轰开了山城城墙后,一路杀进去,里面的守军根本顶不住唐军。
其实李超的兵马也不少,在汉京过完元宵节,李超就出京了。带着三千府兵,以及三百名军官士官,这支兵马坐船从汉京一直到达登州。
在登陆,李超又把当初的那支贵族私掠联合船队拉起来了,只不过这一次船更多,因为经过半年时间,船厂又交付了许多新船。
大量经过短期快速突击培训的船员们,也被贵族们雇佣。
当初那支五千人的陆战队,参与勤王之后拿了丰富的赏赐,但如今,多数人依然还是在做老本行。
在李超不在的这半年时间里,他们也没闲着,从辽河口一直到鸭绿江口,他们四处登陆劫掠,也算是抢的盆满钵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