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章 侦探社在中州市的调查(一)
2017-05-28 作者: 知乎者也
第一百六十四章 侦探社在中州市的调查(一)
这一周周六的下午,在中州市也有三家侦探社、分别接到了雇主的关于人员调查的委托任务。
其中一家接到的、是对陈香香的调查,需要调查的内容是:
(1)陈香香的个人履历及目前工作情况。
(2)从明天开始的、每天在公众场合下的活动情况,要求调查资料配合有、照片或视频资料。
(3)落实陈香香自去年以来、有没有因为突然昏迷、而入院的记录。
双方最后商定的合同价款是:
第(1)项1000元。(考虑到陈香香也算是个网络上的名人,侦探社的人员之前也听说过她;此项相对的容易完成。)
第(2)项,每天的跟踪、调查费用是1200元;雇主暂时预付3天的定金,如果需要延长时间,雇主将继续预付定金。(如果雇主需要陈香香在私密场合的细节资料,价格另算。)
第(3)项,如果侦探社能提供出、陈香香入院治疗的记录,雇主支付调查费用3000元。如果侦探社查不出、陈香香的入院记录,无论最后给出“是”或“否”的结论,雇主支付调查费用500元。
可以看出来,对于第(3)项委托,存在着如何去界定的问题;如果陈香香就不存在、入院救治的情况,侦探社该如何让雇主相信呢?或者陈香香确实发生、入院治疗的情况了,而侦探社因为个人能力的问题、没有调查出来,有可能存在雇主付钱后、买回的是不实资料。
在这一项上,双方就研讨了、近半个小时,最终定下了合同里的第(3)项的内容。
对于第(2)项条款、要求的内容,需要侦探社在每天晚上12点之前(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滞后),向雇主提交当天的调查报告;提交方式是通过互联网、把相关的电子文档发给雇主。
对于(1)、(3)两项条款,要求在1月30日前完成。雇主预交定金4000元。
从双方细发的合同条款,以及双方关于、第(3)项条款的认真推敲,可以看出来雇主那认真、细致的工作态度;能够明白他是担心、万一遇上了不负责任的侦探社,到时候只知道收钱、不卖力去查出真相,然后随便给个“否定”的结果,这就有可能掩盖了、自己需要调查的真相。
因为“否定”的结果、是不存在入院的证据的;所以也不需要侦探社、另外出示相关的证明资料了。
当侦探社最后要求、雇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存时,雇主郑重提出,不希望自己的这一次委托、被记录在案;侦探社经理考虑到、这算是一个大单的买卖后,同意了雇主、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。
侦探社的经理这样做、是出于无奈;通常雇主有可能出于各种原因、不想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目的当然是不希望、将来被人查到、自己在调查陈香香;而侦探社不如实去留存、雇主的身份证复印件,肯定是违反规定的;将来一旦因此出现问题,轻则罚款,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可尽管存在这样的风险,一般的侦探社、通常都会迁就雇主的要求;毕竟顾客是上帝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