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怪不得这么厉害。”柯盈忆震惊地点点头,“你是去当下手吗?”
“不是。”林何哀木然地摇摇头,道:“我去掌勺的。”
柯盈忆再次凌乱,这土鳖是不是干什么都有天赋啊?她又怎么会知道,林何哀是九头坡人们心中最有出息的年轻人呢。
很快,菜就做好了,标准的四菜一汤。
柯盈忆尝了几口之后,顾不得吃相狼狈,狼吞虎咽起来,边吃边竖起大拇指道:“好吃!好吃!”
“真没见过世面。”林何哀用高富帅看土鳖的眼神看着柯盈忆,慢吞吞地喝了一口汤,再慢吞吞地吃菜。
吃完饭,林何哀道:“做饭不会,洗碗会了吧?”
柯盈忆满足地摸摸肚皮,道:“好好好,你做饭来我洗碗,你耕田来我织布。”刚说完她就脸红了,后面那句分明是描写夫妻生活的。
林何哀倒是没发现不对劲,接着话茬道:“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天天做给你吃啊,只要你肯洗碗的话。”这话说完,柯盈忆的脸更红了,她忙不迭地把碟子全部都端进厨房,心里还不住地道:千万要冷静,你们才认识了三天,而且对方是一个神经病,你千万不要胡思乱想……(以下省略她的内心独白一千二百字。)
也不知道是不是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内心独白上,当把最后一个碟子端进厨房的时候她竟然被椅子绊了一下,哐当一声摔了个人仰碟翻。
“怎么这么不小心!”林何哀火急火燎地跑过去把柯盈忆给扶起来。
“没事!”柯盈忆有点尴尬,为了转移林何哀的注意力,只好伸手去捡碟子的碎片,却尖叫一声,只见她的手指被碎片给划出血了。
一向木然的林何哀恼怒地道:“你怎么这么笨呢!居然用手去捡!”
柯盈忆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好,忽然手指一暖,只见林何哀已经把她的手指含在了嘴里。
“你……你干嘛?”柯盈忆一张脸羞得像十里桃花,房间里的空气也瞬间暧昧起来。
“口水可以止血杀菌的知道不?”林何哀的表情宛如生物老师。
“哦。”柯盈忆不敢动弹,良久才弱弱地问:“怎么要含这么久啊?我的手指又不好吃?”
林何哀放开了她的手,诚实地道:“你的手指沾了点酱汁,味道还不错。行了,让我收拾吧!”
真是一个居家实用男,柯盈忆看着林何哀收拾碗碟的背景,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。等林何哀走进厨房之后,柯盈忆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衣服,走进了林何哀的房间……
等林何哀从厨房出来时,他差点被柯盈忆给吓到。只见柯盈忆已经换了一套衣服,本来的小短裤换成了一条宽松休闲长裤,上身也换成了宽松的衬衫,小凉拖换成了板鞋。
“好看吗?”柯盈忆问道。
林何哀点点头,“真是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。”(这话对他不适用。)
“我是为了跳Poppin才穿成这样的。”柯盈忆开心地解释道,她没想到林何哀也能说出刚才的甜言蜜语。
林何哀道:“为什么跳poppin要穿成这样啊?”
柯盈忆道:“很多popper跳poppin时要穿长裤才有感觉,至于衣服的话,很多传统的popper喜欢马甲和西服,而我喜欢衬衫多一点。”
“噢……”林何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然后道:“我还是喜欢大裤衩和修身小西服多一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