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这七千美金加到悬赏金额里去吧。”孟皈把昨晚还剩余的钱取出来拿给了王殇。
“那怎么成?哥这几年已经有了不少积蓄,哪能动你的钱?这是你拼了性命挣回来的,你要好好留存着,等你洗手不干了之后,哥送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给你买个大大的别墅、娶个漂亮的妻子。”王殇立刻回绝了孟皈。
“报父母之仇,是哥哥的事情,也是弟弟的责任,怎么能让哥哥一个人出力呢?”孟皈把钱又塞给了王殇。
兄弟二人争来扯去,后来王殇只收下了王肆五千美金,这事儿才告终结。
“悬赏的时候不要和人说起是我们的杀父仇人,只说是一位有恩于我们的故人,不然很可能会引起对方警惕。那霍华德当年火拼时害死我们父母的时候,也只是殃及,他不可能还记得我们兄弟二人。”孟皈向王殇又说了一下。
“嗯,小肆你考虑问题很周全,比哥考虑得还要周全。”王殇顿时感觉很有道理的样子。
两兄弟正说着话的时候,王殇的手机响了,他连忙拿起来接听了,过了一会儿之后,王殇收起手机走回了孟皈身边,向他说了一下刚才的电话内容。
“弗兰克街区现在住的百分之七十都是华人,以前那里很穷,这两年华人移民的大量涌入让整个弗兰克街区繁华了起来。但现在弗兰克街区是黑帮‘碎骨’势力范围,刚才总部那边让我们把它从‘碎骨’手中抢过来,抢过来之后,这个街区会分配给我们魔王组当地盘!而且在这过程中,只要我们表现好,利器总部就会给我们提供一些必要的支持!”王殇向孟皈说了一下。
“上面给了我们多长的时间来攻略?”孟皈向王殇问了一下。
“半年的时间,只要在半年的时间里搞定,上面就会很满意。”
“‘碎骨’比起‘利器’实力如何?”孟皈向王殇又问了一下。
“差不多吧?现在利器在实力上稍逊一筹......碎骨是老牌黑帮,但正在走下坡路,利器虽然成立时间不长,但背后有不小的背景,听说是和新任的市长之间有些瓜葛,所以最近势头很猛,正处于疯狂扩充势力的阶段。如果我们能抓住机会搭个顺风船,说不定一下子就发达了!”王殇眼中露出兴奋的神色,他是个机会主义者,敢打敢拼,做事很少思前想后,脑子一热就冲上去了。
应该说他这几年运势还不错,很多次九生一死但仍然活了下来,甚至还在某次火拼之中身中数枪救下了利器三当家一命,所以年方二十岁,便已成为了‘利器’麾下的一名组长。
当然了,他的魔王组听起来名字很霸气,但人数和力量却是利器中所有小组中最弱的一个。
“弗兰克街区在碎骨手上经营了十几年了,特别是这两年一下子繁荣了,成为碎骨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,他们又岂会轻易吞出这块肉骨头?如果我们能搭上利器扩充势力的顺风船,确实可能一下子发达了。但如果是当炮灰呢?就我们这手底下七、八位兄弟,当炮灰的话,一会儿就死光了,要知道利器总部给的支持,也是在我们表现好的情况下才有。”孟皈摇了摇头,他穿越到这里来,主要目的是完成自己的任务,这些黑帮火拼的事情并不想介入太深。
现在最让他头疼的是他穿越的时间点比预前设定的早了两年,很有可能霍华德这时候并没有到迈罗矶城来,这意味着他将被迫在迈罗矶城多耗上两年的时间。
两年啊!
在这个混乱的罪恶之城,一不小心就可能随时丧命于此,一旦在杀死霍华德之前死在了这里,他就真的万劫不复了。
但是,如果不依靠哥哥王殇和利器的势力,想在这乱世之中找到霍华德将会更难。
“嗯,这事儿我们要把取龙他们叫上,好好筹划一番才是。”王殇听孟皈说过之后,也逐渐冷静了下来,知道这是一个机会。
......
“我觉得吧,要吃下整个弗兰克街区,我们首先应该控制住春红大市场,春红大市场在碎骨势力范围的边缘地带,和我们利器的邓肯大街相临,那里是一个退可守、进可攻的地方。”秦取龙向王殇提出了他的建议。
“春红大市场目前是由碎骨的一个名叫曼德尔的黑人把持着,他手下一共有十六名打手,平时分三班在市场里巡逻,周一到周三、周四到周六轮两班,周日休息,手中武器突击步枪至少两把,霰弹枪三把,手枪就不用说了,比起我们的火力要猛很多。”组里的另一位名叫李跃的兄弟向王殇汇报了一下。
“强攻肯定是不行了,只能采取偷袭的方式把他们一举围歼!”王殇拍着大腿说了一下。
“他们又不是傻子,肯定不会等着我们去偷袭围歼。”孟皈摇了摇头。
“小肆,你有什么想法?”王殇向孟皈问了一下。以前他执行的大多是一些猛打猛杀的任务,这攻城略地抢地盘的事情做得很少,就算做过也是跟在别人身后一起冲杀,谋略什么的也都是别人操心的事情。
“我的想法啊......这弗兰克街区现在大部分住的不都是华人吗?碎骨控制弗兰克街区的这些年,肯定没少盘剥这些华人,可想而知这些华人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感。”孟皈说了一下。